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会判一个月四次,实际次数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多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08-12 15:33
法律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视权具体几天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
2023-04-03 15:16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享有探视权的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并让抚养权人将孩子带至约定地点,让探视权人行使法定的探视权利。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2022-08-12 10:44
离婚后法律保障对孩子的探视权;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08-12 10:43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08-10 15:27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协助拥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该权利。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