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2022-08-12 14:11
与进口产品不贴中文标签相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对于知悉的方式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2023-06-15 09:42
可以与外卖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还可以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2-14 10:37
在公共场所未经授权擅自披露他人联系方式,是违法行为。
由于此类信息涉及到公民的个人隐私,因此,若有相关情况发生,当事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者,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任。
2022-09-26 15:45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法律有:
1、在地下、内水、领海以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2、私自刻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破坏国家文物,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5、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和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7、恶意在城镇制造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
2022-09-29 10:12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