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022-11-30 11:10
孩子不迁户口可以异地上学。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2022-09-15 09:09
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
1、孩子户口要和父母一致,孩子住宅地和父母户口本一致;
2、办理入学是根据户口所在地相应学区办理;
3、在外地生活,但是户口没有迁移,可以正常入学,但需额外缴纳借读费用,也不可以进行中考和高考;
4、没有户口,这类孩子可以入学,但是没有学籍,以后无法升学和毕业和高考都不能参加。
2022-11-30 09:44
集体户口入学方式如下:
一、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二、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三、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弱智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四、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如教育服务区小学不能录取,由学校统一报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五、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居住证、特聘专家证书等来本地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享受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入(转)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
2022-11-22 1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3-02-28 14:29
孩子上学跟户口有关系。但是对上大学没有影响。教育资源是按照户口管区来分配的,因为九年义务教育是免费的,这个钱国家按照每个地区适龄儿童的数量来进行划拨,所以儿童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孩子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落户后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学校进行就读和高考。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孩子到了学龄,学校就会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道。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到学校报到。但是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被录取学校。学生毕业后若没有落实单位,一律将户口迁入人才交流中心。若没有单位也无挂靠的,一律迁回原籍。其余将迁往派遣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综上所述,孩子上学跟户口还是有一定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