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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刑事辩护 2022-09-01 15:07 标签: 种子 虚假宣传 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涂改标签的;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齐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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