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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派出所为什么把人放了

刑事辩护 2022-09-02 14:35 标签: 打人者 派出所放人 原因

打人构成犯罪的,会依据情况进行刑事拘留,但是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打人不构成犯罪的,符合情况的可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不予处罚的也就自然不需要拘留了。

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故意伤害符合情况的会立案受理。立案可能是一般的治安行政案件,也可能是刑事案件。区别就在于受害人员的伤情,是否达到轻伤或重伤的标准。现在一般派出所会在最初受案时以涉嫌故意伤害的治安行政案件受理,然后看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如果达到轻伤或重伤的标准,会转为刑事案件,这时就会对打人者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如果是轻微伤,作为治安行政案件,公安机关会采用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陈巧珍律师

陈巧珍律师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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