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2022-09-08 08:42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需要用到单身证明,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本人出具一份未婚声明,然后拿着这份未婚声明到当地的社区或者居委,村委盖章,然后再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即可。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022-11-19 10:48
未婚证明需要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但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通知规定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2022-08-20 14:29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强调两点: 一是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二是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你的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 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
2022-08-10 10:00
档案证明在哪里开,要看是开什么档案。 1.如果是房产档案,需带上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找工作人员,就可以开房产查档证明了。 2.如果是婚姻档案证明。这个证明需要你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你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后,登记处出具。但是我国婚姻档案是从1985年开始的。如果是1985年以前登记结婚的,就找不到档案。
2022-08-08 15:33
计划生育证明应在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如市外迁户人员,应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属流动人口,则在当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