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
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5年,且15年间从未断缴。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发生欠费时,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2、累计缴费满20年
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论中途是否断缴,所有缴纳的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成都市实际缴纳的年限之和满20年,即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2022-08-0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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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18:04
2022-09-27 17:00
15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