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个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022-09-27 13:41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2022-08-09 10:34
2025-03-30 17:09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024-06-15 10:44
乡村建设用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2024-05-28 11:47
1、搬迁费。征收住宅的,按套一次性搬迁费,由1000元调整为2000元;
2、临时安置费。按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户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
3、装饰装修补偿费。简装修的,由30元/㎡调整为50元/㎡;精装修的,由60元/㎡调整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