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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盗窃案件还追究吗

刑事辩护 2022-09-06 15:18 标签: 二十年前 盗窃案件 追究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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