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不能私自打墙开门。地下车库属于公共设施,个人没有权利擅自更改,而且更改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果破坏了承重墙,还可能造成坍塌事故,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2022-08-11 10:12
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
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2-08-09 17:25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而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2022-08-11 15:39
电动车停放在地下车库没有违反消防,只要停放的位置没有阻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妨碍安全出口及消防栓。按道理来说,在不影响到别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停放在地下车库的,最好是停在自己的车位上。
另外如果物业还在地下车库,设有专门供电动摩托车充电的插座,是可以充电的。当然更主要的是与物业协商,建立一个电动自行车场地进行集中存放及充电。
2024-05-24 10:53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不属于业主,其权属归国家,但其使用收益权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综合认定。人民防空工程是指国家为应对战争,增强城市整体和重点目标的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需要,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设备设施,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平战两用的防空地下室。
2022-09-07 09:08
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被刮蹭的,如果造成划痕的情况下,责任人如果离开现场的,一般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避,是属于损坏财产的行为。
如果造成他人车辆损毁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只是轻微的擦碰,之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