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为: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2022-09-02 14:54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是在送医治疗期间死亡,还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21-02-22 10:19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2-08-12 10:58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
人身损失包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022-10-08 11:11
交通事故私了了微信转账是算协议的。交通事故处理私下协议如果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没有不同意见,是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2-10-29 14:42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除了车损以及财产损失之外,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3.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丧葬费:伤者死亡应支付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系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或者鉴定结果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人数和年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精神抚慰金: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构成伤残或造成死亡,精神抚慰金的数额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或死亡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