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果自己的个人房产被法院执行分割给别人了怎么办呢?

其他 2022-09-08 11:00 标签: 法院 分割 财产

法院在查封以后,被执行人对涉案房屋进行转手,首先这是明显的违法擅自处分和拒执行为,具体法条依据可见民事诉讼法111条第2款、最高法关于适用民诉法的解释第188条第2项,其次,你也无需过多担心,法院查封后,被执行人即使恶意转移房产,也无法过户,只不过案外人居住在里边。

法院得知这一情形后,会责令这个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交出房屋,如果仍然拒不交出,会强制腾房,以及对被执行人和这个案外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罚款。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条 在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统一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

杨海艳律师

杨海艳律师

山东理达寰球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