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立案后具体会在四十五日内开庭。仲裁庭需要在该期限内完成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22-10-14 08:55
申请劳动仲裁后五日内会通知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2-08-09 11:1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023-02-14 13:5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是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种方式。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庭以及仲裁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后签名,写下申请日期,有法定代表人的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庭在正式审理之前,应首先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结案。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综上所述,你对劳动仲裁有一定的了解了吗!
2022-09-28 16:04
多久开庭,法院没有明确的规定。
交了诉讼费,就意味着已经立案;从立案到开庭,中间一两个月的时间是正常的,甚至更长都有可能,。首先法院会向被告下达立案通知书,并且要向被告送达传票。法律规定的下达传票时间为五天。而被告收到传票后,法律会留给其十五天的答辩期,也就是说被告收到传票后,最快也需要间隔十五天的时间才会开庭。另外,法院在开庭前有时会组织调解,这也会花费一定的时间。
2022-10-20 15:25
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因为法院向被告送传票的时间为五天,被告的答辩期为十五天,加上这期间法院办案过程的时间花费,大约会在一个月左右时开庭。因为,首先法院会向被告下达立案通知书,并且要向被告送达传票。法律规定的下达传票时间为五天。而被告收到传票后,法律会留给其十五天的答辩期,也就是说被告收到传票后,最快也需要间隔十五天的时间才会开庭。另外,法院在开庭前有时会组织调解,这也会花费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