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原告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诉讼中还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2、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答辩的权利;
3、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回避的权利;
4、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经人民法院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7、经人民法院许可,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及有关法律文件的权利,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8、查阅、改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9、在审判前,原告有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发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
10、在诉讼过程中有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在我国相关的信息应该进行相应的公开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政府如对这类信息没有公开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相关的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应积极地进行办理,来保护我国公民的相关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维护我国政府的形象。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2025-07-19 10:10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2024-11-07 09:43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
2024-12-18 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22-10-22 14:48
“行政复议范围是: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2025-07-18 11:27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
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
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