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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欠债儿子有义务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22-09-13 13:57 标签: 公公欠债 儿子有义务偿还 没有义务

公公经济上完全独立,他的欠债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如果有证据,公公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收入都交给了儿子,而且将自己的财产也转移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查封其儿子的财产。

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成年人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人年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亲属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侯红庆律师

侯红庆律师

江苏云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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