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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股份诉讼期间转让能否分割

其他 2022-09-13 15:17 标签: 婚前 诉讼 分割

一般夫妻双方各分得该股权的50%。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持有某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在处理这部分股权时就不会直接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有限公司的股权在股东内部可以自由流通,不需要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因此,当夫妻双方同为某一公司的股东时,每人分得总股权的一半,由股权较多的一方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股权较少的一方。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陈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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