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侵犯集体利益能举报到纪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公民的“监督权”,即公民有向国家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2022-09-24 10:18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022-09-27 16:46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022-10-18 15:57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022-10-28 14:30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022-09-23 11:00
监委委员不是两委成员,他可以监督两委工作执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它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它有利于村级民主监督的健全,有利于乡村治理的完善,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大部分地区的监委会成员的选定也按照此项回避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