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小区绿地被占用向什么部门反映

其他 2022-09-14 14:16 标签: 小区 绿地 部门

小区绿地被占用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园区规划内的绿地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属于任何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对于违规占用小区绿地的情况,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整改并恢复原貌。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公司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解决,对情节较严重的,物业公司将向所属区域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陈东红律师

陈东红律师

云南铁城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医疗纠纷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