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自愿离婚协议没有固定格式,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明;
3、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的行使。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7、债权、债务的处理;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10、双方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2-08-22 17:06
写明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1-02-04 11:26
协议书的重要内容(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抚养问题。(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四)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五)隐匿转移财产处理;(六)经济帮助权。
2023-11-25 11:12
写自愿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基本情况;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数额、范围、支付方式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4、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
2022-08-23 10:11
民政局有自愿离婚协议书,不过只是格式文书,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协商填写的。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022-08-23 10:07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后需要去民政局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因此对于离婚协议能否修改,可以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