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实践中,一些法院的操作是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而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2022-10-17 09:02
胜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按以下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交纳办法》第10条第1 6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应根据《交纳办法》第11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2023-05-30 15:40
房产纠纷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由胜诉方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022-09-06 14:1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比公、检、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无论是哪个机关进行处理,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
其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有争议,恰恰是由这部分财物所引起的。
其三,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
对犯罪案件中赃款赃物的移送、处理应当依据诉讼的需要和实际的需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特定物的赃款赃物,以原物随案移送为最好,以确保审判时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对于其他的无法移送或没有移送必要的赃款赃物,可以采用照片、清单形式随卷移送。
2022-09-20 14:14
在民事诉讼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原则,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022-09-23 10:02
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负担,是因为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者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