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项公告费用:
1、公告费,每次交纳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案件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5、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022-09-23 13:33
2022-09-22 10:33
法院收取公告送达费用是合理的。
一般不能通过原告提供的被告信息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公告送达是需要费用的,一般公告费需要原告预交,胜诉后可以判决由被告承担。
2022-08-09 17:17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写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法院。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法院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法院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法院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法院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2-09-29 11:31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22-03-17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