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意思就是说,合同终止时对于已经产生的交易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一般是指在履行价款给付义务后,当事人之间的货币结算、发票开具等方面的约定。合同中约定的清理条款,一般是指合同关系终止后如何处理合同遗留问题的约定。
简单来说,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有关合同关系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的有关条款、仲裁条款等,因为这些条款本身就涉及对合同关系终止后事务的处理,且在法律上具有相对性,因此,在合同关系终止后,这些条款并不当然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23-04-23 09:23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合同已经履行、合同解除等;2、第五百五十八条,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022-08-25 13:51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2-08-12 14:2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主要包括:
1、债务人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依法被解除;
3、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的债务相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被免除;
6、债权债务的混同等;
2023-11-29 10:37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为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仓储物的数量。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等。
2022-09-20 10:19
定金合同生效后,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