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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

婚姻家庭 2022-09-16 09:16 标签: 离婚 协议书 份数

离婚协议书要写三份,夫妻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某某婚姻登记处某年某月某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罗世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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