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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否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2022-09-19 11:42 标签: 离婚 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过错

离婚一般不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只有因配偶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且另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有权主张离婚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申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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