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骑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为了凸显管理条例执行的力度,相应处罚也是非常严苛的。
根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
(二) 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
(三) 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四) 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
(五)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六)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其中第五项就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 (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 (三)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四)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 (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六)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2022-08-10 13:43
电动车不戴头盔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或摩托车需要扣2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普通电动自动车也应该佩戴安全头盔。目前,大部分城市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佩戴头盔成为自觉行为。
2022-09-09 11:19
骑电瓶车不戴头盔不会受到处罚,被抓到骑电瓶车不戴头盔以教育为主。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和“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
2023-06-16 16:09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未带安全头盔会被处罚20—200以下元罚款,交警也可能刚开始会实行教育性的一些措施,学习和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
2022-10-17 14:07
上海市婚假共10天。上海市规定除了法定婚假,增加七天的婚假,因此上海婚假共十天。请婚假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职工请婚假不需单位批准。当然对于符合规定手续的员工请婚假,单位原则上应当予以批准,但是可以结合工作进度与职工协商具体的休假日期。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2022-08-09 16:00
深圳交警还未公布电动车上牌登记办法相关消息。
根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登记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履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同时登记系统、登记点、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设施正在紧锣密鼓地结合《管理规定》和《登记办法》进行完善。
在正式实施登记前,深圳交警将不以《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