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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解释

刑事辩护 2022-09-22 10:54 标签: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解释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解释是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处罚,在生活中如果有出售或者是提供其他公民的个人信息的行为的人,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遇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因此不能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这是违法行为,违法了本条法律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文玲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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