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小区物业办公用房的规定

合同纠纷 2022-09-23 09:03 标签: 小区物业 办公用房 规定

关于物业办公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零点二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