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统购统销是“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简称。我国实行的由国家统一收购和统一供应粮食的政策。1主要内容有: (1) 国家根据农民生产和国家建设及农民生活的需要确定粮食自留量、粮食收购量,生产粮食的农民要按国家规定的粮食品种、数量和价格将余粮售给国家。(2) 农民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以外的余粮,可自以存储和自由使用,可出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在粮食市场上交易。(3)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户的用粮量由国家计划供应;熟食业、食品工业等所需粮食,旅店、火车、轮船等供应旅客膳食用粮,由国家定额供应,不能私自采购或转售。(4) 非国家指派或批准的单位,一律不准经营粮食。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规定 由于城市和工业的需要逐年增大,人民生活逐年提高,食用量增多,特别是由于粮食自由市场的存在和粮食投机商人的捣乱,使农村中的余粮户,贮存观望,等待高价,不愿迅速出卖粮食,反映到供销上面,则是国家粮食收购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粮食销售却远远超出计划,造成供销不平衡,市场紧张;解决的根本办法是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四项严格的互相关联的统购统销措施,除少数偏僻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之外,这些措施必须在全国各地同时实行;决议规定了实行计划收购的八项办法和实行粮食市场的严格管理的七项措施,并明确了统购统销实施的时间安排。
2025-09-04 15:49
统购统销,就是借助政权的强制力量,让农民把生产的粮食卖给国家,全社会所需要的粮食全由国家供应,农民自己食用的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后才能留下。城镇家庭每家一个粮本,凭粮本供应粮食。此外,国家还严格控制粮食市场,禁止粮食自由买卖。
2022-08-10 11:09
统购统销从1953年开始直到1992年底停止,共施行了3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一项控制粮食资源的计划经济政策。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这一决议是根据陈云的意见,由邓小平起草的。
所谓“计划收购”被简称为“统购”;“计划供应”被简称为“统销”。后来,统购统销的范围又继续扩大到棉花、纱布和食油。这一政策取消了原有的农业产品自由市场,初期有稳定粮价和保障供应的作用,后来变得僵化,严重地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80年代改革之后,该项政策被取消。
2022-08-09 09:06
粮食补贴政策是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为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2024-06-15 15:10
粮食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是: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022-10-08 15:16
军人优先政策包括: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此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条文,也都明确规定了军人在出行过程中享有的优先权利。可以说,“军人依法优先”,于法有据,是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