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新工作,是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2-10-21 14:24
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者找到新工作的,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有新工作的,就不符合该申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6-27 13:43
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新工作,是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我法律规定,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出现不符合领取的情形的,应及时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4-10-09 09:55
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新工作,是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2022-11-29 13:54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有: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0-10-13 14:44
失业保险缴纳满1年,在出现了非自愿失业的情况下,然后到单位开具对应的加盖了公司公章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再携带相关失业金领取资料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好失业登记后,即可在相应的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对应的保险金。
失业金的领取也并不是任何失业情况都可以进行领取的,需要满足以下情况才可进行失业金的领取:
1、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主动停止或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例如公司裁员、倒闭等个人不愿意但是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的失业;
3、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失业者本人有需要找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