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2-09-26 09:25
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2-09-23 11:21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期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西安社保查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2022-10-21 13:54
2021珠海失业金领取,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受疫情影响单位申请延缴的除外);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022-10-19 11:29
2021珠海失业金领取,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受疫情影响单位申请延缴的除外);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022-10-20 11:08
对广州市确定的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符合领取条件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但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2021广州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员范围有两种:
第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广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分为失业保险参保1年以上、参保不足1年两档。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945元/月。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283.5元/月。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