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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

刑事辩护 2022-10-26 15:06 标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 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是:

1、向违法者展示执法状况;

2、收集证据;

3、口头告知违法者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违法者依法陈述和辩护的权利;

4、充分听取罪犯的陈述和辩护,违法者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5、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

6、当场收缴的,填写罚款收据,交给被处罚人;不当场收缴的,通知被处罚人限期到指定银行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张冬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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