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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办理

其他 2022-10-28 14:33 标签: 临时身份证 办理 规定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杲先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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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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