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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生效后看守所会见流程

刑事辩护 2022-11-18 08:55 标签: 判决书 会见 流程

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家属不能在看守所与犯人见面。需要等判决书生效后,犯人会在一个月内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这时,家属可以申请探监。

刑事案件中,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需要被转移到监狱服刑的,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是不会安排会见的。需要被告人被转移到监狱后,根据监狱的相关规定,在会见日予以会见。对于刑期不足三个月,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可以安排家属会见。

根据法律规定,在看守所会见家属的时候,需要办案人员和看守所的干警在现场,并且在会见中严禁双方对案情进行讨论以及传递物品等行为,违反规定,应立即停止会见。1、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2、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3、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孙琪律师

孙琪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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