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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其他 2022-11-22 10:56 标签: 无照经营 查处办法 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汪日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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