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都判死刑了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辩护 2022-11-24 10:54 标签: 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 原因

终身剥夺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罪犯的政治权利,不是没有意义的,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以下4点原因:

1.政治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既然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或终身自由,就应当同时剥夺这些犯罪分子终身的政治权利,以表示在政治上对这些犯罪分子的彻底否定评价;

2.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后,从宣告、核准到实际执行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死刑罪犯可能遇到赦免而不被执行死刑,之后就仍享有政治权利,就有可能利用政治权利对国家和社会进行危害;

3.有些权利不以人的生命或终身自由被剥夺而消失。比如其生前的立说著作,如不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就可能再版或继续流传于社会。再比如犯罪分子生前若有荣誉称号、奖章等,如不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在其被执行死刑后就仍享有这些权利;

4.有些权利,即使罪犯的生命或终身自由被剥夺了,但仍有可能被他人代为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施浩律师

施浩律师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