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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裁员工资怎么发放

劳动工伤 2022-11-24 16:53 标签: 试用期被裁员 工资发放 规定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裁员,是否有补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无故主动裁员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计算的规定,补偿标准为: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龚德友律师

龚德友律师

湖南南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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