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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其他 2022-11-30 14:28 标签: 居住证明 办理地点 证件

居住证明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需要以下证件:

一、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手续:

申领居住证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能提交的,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其人像信息。

二、申领居住证的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要申领居住证。不满16周岁的人员如需申领,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三、居住证有效期限:1年。

四、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享有的待遇:

依照有关规定在经商、务工、子女就读、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申办驾驶执照等方面享有于我市市民同等待遇。

五、居住证丢失怎么补办:

证件持有人要及时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补领新证。

六、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是否缴费: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颁发、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等事项,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对违反《沈阳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哪些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元以下罚款:

1、不办理居住登记或不办理居住证的:

2、不办理出租房屋登记且不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

3、出租人不履行相关责任的。

八、如何申领居住证: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

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流动人口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居住在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或者工地、工厂内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集中申领居住证。

2、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

由出租人带领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3、居住证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怎么办: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杨淑英律师

杨淑英律师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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