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年能减刑的最大幅度是原判刑期的一半,即一年半。
《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对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最大幅度能减原判刑期的一半。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022-09-06 13:46
按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累犯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减刑的,在监狱减刑是由监狱管理部门决定的,跟法院判决没什么关系。在监狱服刑,减刑主要靠积极参加劳动,挣取积分,积分多了就可以减刑,或者有立功情节也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024-09-12 11:29
“挪用公款3万能判刑多少年”,这句话说的是如果一个人挪用了3万元的公款,他可能会被判多少年的监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3万能不能判刑多少年”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它涉及到很多因素,包括挪用的金额、挪用的时间、挪用的目的、挪用后的处理情况、挪用人的态度等等。
具体来说,如果挪用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金额,并且情节严重,那么可能会被判刑,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或者国家拨给的款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如果被判刑,根据挪用公款的金额和情节,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1-05-25 14:09
有期徒刑3年是可以争取缓刑或者减刑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024-10-16 10:18
故意伤害自首只有符合减刑条件的,才可以减刑。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后自首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犯本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减刑后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022-11-18 09:27
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表现良好,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若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不会收监,犯罪行为人依然有人身自由,宣告缓刑,但宣告缓刑对于某些犯罪分子而言,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