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能减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退赃不一定会减刑轻判,除了《刑法》有明文规定外,退赃只是法官掌握的酌定量刑情节,是否判减刑需要法官结合具体情节来判决。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经济犯罪不能减刑。经济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法律不允许减刑。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重大贡献的。
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职务侵占罪可以适用减刑,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由犯罪本子或者是监狱提出。
因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进行减刑。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新刑法对立功减刑幅度的规定是: 罪犯判处死缓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罪犯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强奸犯想要减刑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贪污犯判刑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减刑:贪污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如果法院判决的时候对该贪污犯同时决定限制减刑的,不能减刑。
可以,但有限制。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限制减刑。2、减为无期徒刑的,最低执行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 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但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