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因为担保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其他 2023-02-13 10:35 标签: 担保 法院传票 规定

因为担保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积极参与诉讼就可以的。

如果因为担保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进行处理的,如果无法与对方协商的,那么积极参与诉讼就可以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

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法院传票是指由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就是告诉当事人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的通知单,通常也有法院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的情况;

2、如果是人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3、如果是电话通知一定是人工的方式,并会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接到电话可以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

所以,收到传票之后,不需要惊慌,按照上述所说的进行处理就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孟桂任律师

孟桂任律师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