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2-09-28 14:29
驾照被扣12分35天内没有参加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2-10-18 14:53
驾照被扣12分35天内没有参加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1-02-06 15:41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四、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1-02-18 09:24
驾驶证被扣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参加七天安全教育学习,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吊销驾驶证:要重新考证;需2年后申请,考证要交全款,就算重新申请要考科目一、二、三,费用多、时间长。
2022-09-28 09:31
驾照被扣12分的解决办法:
1、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知识教育;
2、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的考试;
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