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新旭光律师事务所
姓名:张建军律师
律所:河北新旭光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家律师
城市:河北-石家庄
2021-04-22 11:32
我是一个挂名股东,现在公司要其他股东以个人名义银行贷款,但是我不同意我个人名义贷款,但是其他股东同意个人贷款,现在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要我签这个名,后续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1、以个人名义贷款,将贷款交给公司使用吗?如果是这种情况,借款人是股东个人(包含你个人),如果公司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股东个人(包含你个人)当然要偿还银行贷款。 2、以股东名义贷款,将贷款交给公司使用,这个问题股东会无权对此表决。
2021-03-03 09:53
被告人是卖东西的,本人转过钱后他马上玩失踪,后来打通电话说给退钱又给从外地邮了一张借据,期限是一年,这张借据期限到了多次催收人找不见,电话不接,我也知道借据真假,这种情况我能报案吗?他是不是构成了诈骗
报案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公安机关能否以诈骗罪对他进行立案。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较大数额的财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即:1、有骗的行为;2、骗取财物的数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2011年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财产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各地方高院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河北省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七千元,你这个案件也要根据诈骗行为发生地的具体标准具体确定;3、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体到你这个案件,需要查清以下几个事情才能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1、他的身份,是否真的是卖东西的,还是以卖东西为幌子;2、你们事先是否认识;3、你们联系业务时是怎么说的;4、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发货?是原本就没有货,谎称有货让你交钱?还是原来有货,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不能交货?5、你交款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的标准?6、他基于什么考虑给你寄一份借条?等等。
2021-02-23 11:10
我借款给别人为其偿还了银行贷款,我是否可以要求银行将借款人在银行的抵押物权转让给我?
分两种情况:一、如果你是购买的银行对该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则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你,即:此前抵押给银行的抵押物自债权转让之日就抵押给你。二、如果你仅仅是把钱借给了借款人,借款人用该笔资金偿还了银行,抵押权随着银行借款本息还清就消灭,除非你和借款人事先约定好,在还清银行借款本息后,再将该抵押物抵押给你,重新设定抵押权,否则,你不会享有抵押权。
2021-01-22 10:10
我想问一下,银行账户被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现在被冻结,但是冻结金额与实际欠款不符合,我应该怎么解决
不知道账户实际资金数额相比保全裁定确认冻结的数额哪个大?如果裁定冻结的数额大,银行账户中实际存款数额小,该账户资金只能进,不能出,只有超出裁定冻结资金数额的部分才能从账户转出。鉴于公司账户被冻结,我们的意见如下:1、暂时不要再向该账户转入资金,做好资金及其他财产风险防范工作,防止再有资金或其他财产被冻结、查封。2、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准备证据,通过诉讼程序,驳回原告所起诉不属实的债权或不属实的部分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