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5 13:14 回复
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劳动者实际损失,从公平合理原则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承担医疗费的报销责任,具体承担的费用则参照医保可报销标准予以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不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不仅要补缴社保,还要要支付按规定应缴而未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