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4 19:33 回复
1、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管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
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登记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筑基,取得房屋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