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2021年在 上家单位 因工伤赔偿有一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我是2021年8月1号辞职的, 按规定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给我这笔补助金!一直到2022年1月也就是五个月后,我去劳动监管部门立案 经过调解后,写了一份调解书, 要求单位在2022年6月10号前全部付清补助金。但是单位只付了1/3不到!今天14号了,我打电话给劳动监管部门问了单位,说四五月份疫情封控期间没法签字,还说疫情期间任何 支付 法律规定延迟!请问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 我要不要重新和单位写一份保证书??还请详细指教 谢谢老师[合十][合十][合十]
人*火
上海
法律顾问
2022-06-1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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