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一楼商铺内铺租客放货,社区安全消防组发整改书不允许做仓储,后来租客没法按他们规定放五箱货以下,就门铺贴封条了。租客们就纷纷退租,申请解封搬走,社区安全消防组解封了。有小部分租客如果还没搬走,还有放货物比较多,社区安全消防组可以按消防法给予罚款吗?罚款是租客承担责任吗?业主会受牵连也要被罚款吗?电子产品和包装箱属于易燃物品吗?
这种情况租客退租,租客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吗?业主需要退还所有押金吗?
网*说
广东-深圳
法律顾问
2022-06-20 09:39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