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订婚,2022年2月办了婚礼没领证,6月份女方提出分手,答应退还彩礼,但期间我自愿给女方50多笔转账用于女方房租和其他一系列她个人的消费,还有给女方开通支付宝亲情卡消费,共计13万8千元,请问这么多钱可以打官司要回吗?如果可以要以什么理由起诉呢?大概能要回来多少呢?我找不到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的证据,订婚之后的赠予可以默认为以结婚为目的吗?
对*言
安徽-合肥
法律顾问
2022-06-27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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