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家公司的经理 去年公司让我们培训 是自愿的 我想着能学点东西 就去了 然后公司让我们签了个合同 培训完两年内不能离职 否则赔偿公司5000 大概七天的培训期 这个培训是公司和所在园区合作的 大概意思就是弄面子工程 应付领导审查的 后来才知道 公司每去一个人培训 公司会有几百块钱补贴 当然跟我们个人没关系 培训期间讲的东西 我个人认为没用 期间新公司事物繁忙 也回公司处理了 最后走完流程 发了一个仅当地人社局承认的证书 连钢印都没有 如果没满两年想要离职 是否必须赔偿这5000
C*J
江苏-苏州
法律顾问
2022-07-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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