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四个孩子,现在想给老人立个遗嘱,财产只分给其中2个孩子,老人之前卖的房总共40万,后因为老人的原因导致我们也就是三女儿以及她的闺女打伤了老人的二女儿,并赔偿给二女儿10万,这个钱大女儿说从老人的40万里出,现在立遗嘱公证财产的话是公证40万还是30万,而且老人的钱一直由大女儿保管,如果二女儿说老人一部分钱在我们手里的话 我们怎么应对,是不是可以找律师写个老人财产都在大女儿手里,以后老人的财产不再参与的字条来应对这种纠纷
慕*2
北京
法律顾问
2022-07-0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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