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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立下遗嘱也有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吗

一*葩 浙江-舟山 婚姻家庭 2020-08-0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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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8 19:22 回复

    即便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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